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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完成医院党委各项工作和日常行政工作。
2.牵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协调、落实、督査和考核工作。
3.负责全院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对档案室、文印室、收发室、驾驶班等部门的管理。
4.负责医院行政办公用房的协调。
5.负责组织落实院党委安排的各类活动和全院性大型会议、活动的组织策划。
6.负责院党委和医院的印章管理。
7. 负责医院大事记记录。
8. 负责全院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与培训。
9. 定期召开服务质量评析委员会,对服务过程中有争议、待判断的事宜进行讨论分析。
10. 上级领导或院外兄弟单位院级行政领导成员来院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
11. 负责全院综合档案的管理、立卷、归档及查阅工作。医院行政信息和院史资料的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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