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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和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址:绍兴市区延安路123号,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总院7号楼二楼组织人事科。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0月25日起到2021年10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同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试

考试工作在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

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面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总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半年内离职的(本年度内),可酌情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招聘人员的性质、待遇

(一)性质

编外合同工,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约,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参照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医院编外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时均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行程卡和健康码;入境人员需完成“14+7+7”健康管控,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完成“14+7”健康管控,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需实行“2+14”健康管理,并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和近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对10月6日起来自宁夏银川市(除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10月9日起来自甘肃张掖市(除甘州区)、云南德宏州,10月10日起来自甘肃酒泉市,10月15日起来自陕西西安市(除雁塔区、碑林区),10月16日起来自河北保定市、北京丰台区(除看丹街道、新村街道)、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0月17日起来自湖南省长沙市(除长沙县)、株洲市(除攸县)、青海海东市,10月18日起来自河北邢台市、宁夏吴忠市,10月19日起来自湖北天门市、甘肃天水市(除麦积区)和10月20日起来自甘肃陇南市的人员实施愿检尽检,到绍后第1天和第4天在综合服务点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0575-88055028、88053898。

附件1: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招聘报名表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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