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项目名称:心电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心电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29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于2015年上线心电管理系统,先后增加病区心电管理系统等,共计53万。
面对近几年提出的现代化医院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及新版等级医院评审要求,加上我院兰亭院区的即将投入运营,都对心电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系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临床、质控等需求。
继续使用目前的心电管理系统可以保证医院临床工作人员对软件使用的习惯延续性,无需对数据进行迁移和重新培训,极大的减少我院管理成本。同时减少因数据迁移导致的丢失和错误,保证数据的安全和稳定。
改造升级目标:1)兰亭院区:登记台1个、动态心电2个,血压1个、动态脑电1个,骨密度1个,肺功能1个,脑彩超1个,视频脑电图1个,其他备用1个,共计10个,完成我院及两个分院区门诊、急诊、病区、体检等各科室检查的全面接入,从而实现全院分散检查、统一诊断。为心电医生提供专业的心电分析工作站,实现静息心电、动态心电、动态血压统一诊断,并与HIS、电子病历等系统进行接口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交互,完善院内信息化系统。同时针对排队叫号、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报告管理等一系列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全院心电电生理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升级加两年的维护。
因升级项目中包含对原程序的修改,需对该软件系统结构非常熟悉,才能进行项目升级,如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不仅增加维护难度和风险,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若更换系统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系统在对接后可能无法正常运营。而原开发商,充分理解、掌握系统所有的设计思路,实现细节,可完全避免上述风险。
且该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要保证该项目与原项目的一致性和配套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建议该系统扩充升级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进行采购。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18号楼1层2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医院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联 系 人 招标办
联系电话: 0575-88586707
地 址: 绍兴市延安路123号
2.院内采购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 孙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805503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