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8月8日下午,绍兴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董华检查组一行8人,对我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我院依法执业行为汇报后,分组查看了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防护管理等的相关台帐和资料;并实地对妇产科、美容科、、供应室、血透室、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领导和专家一致对我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在反馈会上,我院院长葛孟华首先感谢专家们对检查结果给予客观、专业的点评,并表示我院将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逐一加以整改落实。